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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引言】法律是个非常专业的领域,很多华人同胞平时无暇顾及或没有机会了解加拿大的基本法律规定。一旦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扰,有时难免出现「惊慌」或「病急乱投医」的状况,使原本不易的移民生活「雪上加霜」。
大纪元急华人所急,想华人所想,编者为此走访了安省法院以及业内人士。基于对法律隐私权等诸多方面的考量,编者将了解到的一些案例改写成故事,目的并非为读者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谘询和建议,而是希望通过对案例故事的分析,让华人同胞除了对加拿大的法律有更多的认识外,还能以一些教训为戒,避免日常生活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更快地融入当地社会。再次提醒读者,当事人遇到类似的法律案件,请谘询有关专家和律师。本栏目不为此承负法律责任。
案例故事:
小陈平时热爱运动,有一次在打球过程中不幸伤到了胸部,所以当天开车回家时想系安全带,但胸部疼痛无法系安全带,正巧在路上被警察拦截,因驾车为系安全带而被警察抄了告票。小陈了解到法庭有Early Resolution(早期解决)的机会,于是他就去约见。但不巧的是约见的日子刚好与他后来约见医生的时间相重,所以错过了Early Resolution的机会。事后他向法庭提出上庭,但由于失误法庭未能及时通知他上庭的时间,因为他错过了上庭的时间,法官在他缺庭的情况下判其有罪,需交付罚款。几个月后,小陈在不知情下收到了交通部发出的其驾驶执照被吊销的通知,原因是没有及时交付罚款。于是小陈向高级的法庭上诉,并得到上诉的机会。因为小陈以胸部受伤作为驾驶时无法系安全带的理由,所以法庭要求他必须出示医疗证明。恰好的是,小陈之前约见的医生能为其提供这项证明,于是小陈最终获得撤诉,否则不但要被扣分、罚款,该不良驾驶记录还会跟随其两年。小陈的这个案例说明了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人性化的一面,只要当事人有正当的理由,法庭都会给予相应的机会。
相关知识介绍:
与车辆安全带有关的法律
使用安全带是车祸中避免受伤和死亡的最有效的途径,也是唯一途径。在安省,有92%的人惯常系安全带。但是,确仍有8%,约600,000人未能做到这一点。佩戴安全带的结果显而易见:系安全带的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,就有五个人在车祸中倖存。
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超载,乘客数量应当和车内安全带的数量一致。一旦车辆发生碰撞,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将被抛出,可能导致自身的严重受伤,还有可能伤及其他乘客和司机。
只要你在行驶的机动车中,无论何时都应该佩戴安全带,出租车也不例外。出租车司机有责任保证车内配置有安全带并且能够正常使用。出租车司机还有责任确保车内16岁以下的少儿都佩戴安全带。法律并未规定出租车司机需要提供儿童安全座椅。如果你带小孩乘坐出租车,你可以自带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。
*一人一条安全带
机动车行驶过程中,车内的所有人都必须系安全带,或使用儿童安全座椅。违法法律中关于安全带要求的,可能面临200到1000的罚款。一旦被警察指控并定罪后会被扣两点。
警察可以要求看起来已满16岁的乘客出示其姓名,地址,出生日期。16岁以上的乘客如未能按要求佩戴安全带,也可能面临罚款。
加拿大交通数据显示,安全带的使用每增加一个百分点,就有五名乘客或司机得以在事故中存活。自从佩戴安全带成为硬性规定后,安省内因车祸伤亡的人数在逐渐减少。要谨记,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不是您的束缚,而是提高乘客在车祸中的倖存几率。
*免系安全带特例
在很有限的情形下,司机或乘客可以免于佩戴安全带。包括以下情形:
对于生产时没有配备安全带的车辆,以下例外适用: